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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口腔学会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
安徽省口腔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、民营口腔分会、学会职能部门:

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皖继委办[2017]9号文件精神,现将我会申报2018年省级继教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,注重项目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。
2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只能1项;负责人必须参与授课活动,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。
3、其他授课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且熟悉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,有较丰富的教学及临床实践经验,了解本学科国内外进展情况。
4、申报项目的题目应紧扣申报内容,授课教师应符合真实情况,。如申报内容有虚假信息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
项目经皖继委审核批准公布后,如无故未举办,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。

5、安徽省口腔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向安徽省口腔学会申报2017年省级继教项目。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学会办事机构不得为安徽省口腔学会之外的其他机构申报继教项目。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主办的继教项目,应由其单位自行申报,且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“安徽省口腔学会”字样。项目冠名“安徽省口腔学会”的,项目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口腔学会。与其他具备申报资质的法人单位联合主办的继教项目,申办单位应按照承担责任从大到小的排序填报,由排序第一的申报单位负责项目财务收支核算。


二、申报时间与流程
1、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。
2、项目申报为网上申报。为简化流程,拟申办单位填写电子版《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》,于申报截止日期前,将电子版发到学会邮箱ahskqyxh@vip.163.com,同时打印1份纸质版(需签字),报送安徽省口腔学会秘书处。项目系统录入由学会秘书处完成。
3、网上申报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。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,缺少其中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申报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赵老师 0551-65161186
 
附件:
1.(皖继委办[2017]9号)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2. (皖继委[2007]6号)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
3. 《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》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安徽省口腔学会
2017年10月20日